本社资金紧缺,低价五十万

出售本站,并同价出售多个著名网站(本站首页底部)。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 > 国内新闻

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

字体:
发布时间:2024-09-23 08:44:07
来源:新京报

        华语社:9月20日,中共北京市委发布贯彻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的实施意见(简称“实施意见”)。其中引起关注的内容是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以及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,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。

 

在业内人士看来,虽然此前北京对普通住房标准做了调整,但仍有不少“被豪宅化”,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,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。

>更多相关文章
关于本站 - 广告服务 - 免责申明 - 招聘信息 - 联系我们
《热爱我们的祖国,让中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。》--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已无资金,恳请爱国人士资助本站。--北京市华语社主办
北京民心网、中华新闻网出售、人民商场网、人民商城网出售、中华军事网、关帝庙网出售、华语新闻网、国民新闻网出售
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,欢迎各界人士资助,北京华语社万分感谢。中国工商银行(621226 1717005970049)杨志强收
人民服务网:原 《中国人民服务网》。版权所属单位:北京市华语社 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05MA005MBT1R.
Copyright@2012-2032 人民服务网(中国人民网)联系电话:17611656736- - -17071410443 All Rights Reserved
北京华语社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华语社邮箱: 903238507@qq.com 微信号:zhonghuaxinwenwang
北京华语社新办公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,原办公电话:010-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-互联网出版许可证-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-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北京华语社与政府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人民监督中心、华语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主办 工信部:京ICP证16067651号